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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隨著全球化的信息技術革命,以網絡和電子商務為特征的新經濟以不可爭辯的事實席卷了每一個行業,電子商務檔案服務的重點將轉移到提供利用上,本文系統分析了電子商務與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在聯系以及檔案利用服務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檔案服務升級的初步措施與構想。
電子商務在英文中主要有兩個詞與之對應;EB(electronicbusiness)、EC(electronic commerce)。EC又稱狹義的電子商務(亦稱電子交易),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及其成員國討論電子商務的政策性文件中就使用EC。EB又稱廣義的電子商務(亦稱電子業務或電子商業),由IBM公司于1997年第一次正式使用,是許多IT企業和學者支持的觀點。聯合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認為:電子商務是信息的電子交換,從而支持和管理商務活動,包含企業間、企業和消費者間的商業交易。
電子商務檔案提供利用服務的過程中,部分內容會涉及到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定。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這種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檔案是社會組織或個人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產生的,具有保存價值和利用價值的原始數據、信息和知識的記錄。檔案從其材料的形成到檔案的形成,整個過程中都凝結著形成者和管理者的辛勤勞動與智慧結晶。因此,檔案當然也是知識產權。
下面,從電子商務與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在聯系,檔案利用服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兩個方面進行系統分析。
一、電子商務與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在聯系
電子商務與知識產權存在著內在的、密不可分的聯系,這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電子商務的核心問題是“數據信息”,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保護信息的一種法律工具。電子商務的核心是“數據信息“,在構成電子商務的四種“流”中,“信息流"是基本的、必不可少的。
2.知識產權產品已成為電子商務中的一種主要交易對象。隨著知識經濟的臨近,已經出現了知識產業,即以人才和知識等智力資源為第一要素配置的產業,就是通常所講的高科技產業和版權產業,也可通稱為知識產權產業。
3.電子商務為知識產權的獲得提供了一種新的途徑。在電子商務的影響下,一種新的獲得知識產權的途徑——電子申請也已問世。
二、電子商務檔案服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檔案機構利用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對電子商務檔案進行處理和傳遞時,可能使原本在知識產權法規之下比較平衡的知識權益關系受到沖擊。因此,在電子商務檔案服務中,注重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1.數字化。所謂數字化是指把各類信息,包括數字、文字、聲音、圖形、圖像等輸入計算機系統轉換成二進制數字編碼的技術。1995年9月,美國在《知識產權與國家信息基礎設施》中明確規定:“作品的數字化屬于復制行為。”我國的《關于制作數字化制品的著作權規定》第二條明確界定:將已有作品制成數字化制品,不論已有作品以何種形式表現和固定,都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稱的復制行為。
2.數據庫。世界貿易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伯爾尼公約都把數據庫作為匯編作品予以保護,亦未明確賦予數據庫獨立的法律地位,而是將其作為版權法意義上的作品進行保護。歐盟《數據庫指令》對數據庫給予了明確的界定:“數據庫是指以系統或有序的方法編排的、并可通過電子或其他方式單獨訪問的獨立作品、數據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3.網絡化。現如今,網絡寬帶建設風起云涌,分發存儲發展迅猛,網絡技術不斷進步,網絡瓶頸節節打通,使得網上信息飛速增長,人們可以通過網絡實時地傳遞、交換和共享各種信息。檔案部門當然也不能落后,有了數字化和數據庫的強有力基礎,數字化后的檔案信息完全可以通過網絡來進行傳播,從而達到檔案信息資源全方位地共建共享。[Page]
三、檔案服務升級的措施構想
在電子商務氛圍下,傳統的檔案信息服務模式,已不適應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檔案服務質量還有待提高。
1.健全法規體系。從檔案利用方面來看,目前的利用服務工作主要是根據《檔案法》和《檔案法實施辦法》來指導具體工作,但對檔案利用服務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以及與知識產權法律的關系處理,缺乏具有可操作的規定。
從知識產權方面看,首先,我國的立法和國外的立法有差距,甚至有矛盾,因此會造成混淆,遇到問題不知道到底用哪個標準,因此要同國際接軌,實現標準一致。其次,知識產權法中有關檔案利用方面的規定有待細化,對一些諸如檔案復制權等問題的忽略,會導致檔案工作的知識產權保護無法可依。
2.完善技術支持。在如今的技術時代,即使是侵權行為也具有很高的技術含量,技術的落后和網絡的不安全性,會使著作權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必須對保護對象進行技術武裝,提供先進的技術支持,有效地防止盜版和非法復制。可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權限設置、加密與數字簽名技術、CA認證技術、數字水印技術、限定使用次數技術、防復制技術等。
3.加快隊伍建設。知識產權法律環境下,檔案利用服務工作的運作對人才隊伍提出了要求。首先,必須掌握知識產權法的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意識和較高的知識產權素養,唯有如此,才能敏銳地感知分析和處理檔案信息服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有效地避免侵權行為的發生。其次,要提高政策認識水平及業務素質能力,對政策的準確把握和業務能力的強化,都有利于服務質量的提高。后,作為對信息法律政策等約束手段的補充,還要加強服務人員的自我約束能力,讓他們做到自覺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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